基层政权业务简介
1、依法做好乡镇、街道办事处、村(居)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、协调和服务工作;
2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、《江苏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
法》和《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的规定,指导各市(县)区开展村(居)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
主监督工作,推进村(居)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;
3、接受有关基层组织的政策咨询;对群众反映的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,与相关市(县)、区进行研究后,及时提出处理意见。